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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December 12th, 2007

通過法律途徑,外公要爭撫養權

報導:楊家俊
(吉隆坡10日訊)“爭嬰案”揭發至今,林淑薇的父 林泳河聲稱,他將通過法律途徑,與妻子爭奪林淑薇 母子的撫養權。
林泳河今天也以林淑薇父親的身分,正式向當了4個月 “便宜爸爸”的蘇吉祥道歉,希望蘇家原諒林家。
他說,妻子陳美娟及女兒林淑薇至今都沒有工作及沒 固定收入,根本無法負起孫子的生活費,因此,他 決定通過法律途徑,與妻子爭取尚未成年女兒(16歲 及孫子的撫養權。
“在法律上,我身為女兒的父親及孫子的外祖父,有 對的權利照顧他們母子。”
他說,他本身年邁的父母親也都答應,可以全心全力 顧該名年幼的孫子,他本身的數名兒子,過去也都 由父母照顧。
他指出,他這樣的決定,是希望女兒在生下孩子后會 大,同時也可以確保年幼的孫子不會被心懷不軌者 領養”。
蘇家母子劃清界線-與林家再無瓜葛
蘇吉祥今早陪同母親袁秋鳳到化驗局領取驗血報告, 子都接受嬰兒不是蘇家骨肉的事實,他們希望從此 與林家劃清界線,兩個家庭不再有任何瓜葛。
蘇吉祥說,他過去幾個月的遭遇令他的感到非常難堪 如今驗血報告出爐,代表事情已告一段落,他將會 續自己的生活,不再與林家有任何來往。
無論如何,他也希望,林淑薇自從此事件后,可以重 生活,包括找一個好歸宿,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幸福 樂。
他說,他對于本身的家事連累馬華公共服務局感到抱 。